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4-12-1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鲁(2016)诸城市不动产证明第0013423号 |
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抵押权 |
370782114244GB51388F00010001、370782114244GB51388W00000000 |
林家村镇东妫家庄村129号 |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