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庄汝星)
时间:2025-01-10
编号: 20250004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 2025 年2月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诸城市昌城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联系方式: 6403601。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庄汝星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诸城市昌城镇大庄家河岔村171号 |
370782110206JC00087 F00010001 |
宅基地使用权面积200㎡ 北屋:95.52 ㎡ 南屋:82.22 ㎡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诸宅集建(1992)字第150400087号 |
公告单位: 诸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