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潍坊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潍坊市项目设立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10-28

潍审批办2024〕5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心),发改局(经发局),应急管理局:

现将《潍坊市项目设立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潍坊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潍坊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15


潍坊市项目设立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

深入推进行政服务提质增效,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高效办成一件事文件精神,根据《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山东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办法》要求,我市决定在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环节实施项目设立一件事主题服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围绕国务院、省政府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通过升级审批系统、再造审批流程、合并审批要件等措施,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一般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四个事项进行集成办理,减少办事环节、申请材料、办理时间和跑动次数,推动审批服务事项在市县两级实现同标准办理,更好满足企业群众办事需求。

二、职责分工

(一)行政审批部门。搭建项目设立一件事办事平台,引导项目单位将相关许可事项集成办理,推广应用电子审批结果,及时向业务主管部门推送审批信息

(二)发展改革部门。及时接收审批结果信息,根据部门职责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三)应急管理部门。及时接收审批结果信息,根据部门职责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是打造主题服务模块,实行集成办理。工程审批系统中设立项目设立一件事办事模块,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一般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四个事项在模块中设置为核准+招标”“核准+招标+抗震”“核准+抗震”“备案+抗震四个集成项,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办理,审批结果一次出具

二是提升信息化水平,全面推行电子批文。在全面实行电子批文的基础上,增加验证二维码,提高电子批文的实用性。设置政策过渡期,发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底,逐步以电子批复取代纸质批复。202511日起全市全面实行电子批复。

三是创新自动审批服务,再造审批流程变依申请审批为主动提供审批服务,精简办事材料,压缩审批环节,实行抗震设防要求审定自动批复。项目单位提交申请后,自动生成审批结果。

四、办理流程

(一)受理申请审批人员指导项目单位登录工程审批系统项目设立一件事模块,填报项目信息,生成项目设立一件事审批申请表,企业已经取得的相关支持性文件,可以从工程审批系统证照库中直接调用。

(二)集成办理。审批人员按照《关于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全流程电子化审批》(潍审批〔20245号)的要求,规范办理涉及到核准+招标的相关集成项。一般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自动生成审批结果后,审批人员有义务对数据进行核对,确保结果准确。审批人员可以通过工程审批系统中征求意见功能,向其他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减少企业跑动。四个事项的许可结果均为电子批复,项目单位可直接下载获取。

(三)信息推送。审批完成后,审批人员将审批结果通过工程审批系统推同时送至发改、应急等行业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及时接收审批信息,将项目纳入监管范围。

其他要求

提高思想认识,严格工作落实。以一件事主题服务为抓手,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审批服务部门应引导企业群众知晓政策、用好政策,全面推进工作落实,做到全市一把尺、一盘棋,市县两级同标准办理,年底前完成纸质批文向电子批文的全面过渡。

(二)提倡集成办理、事项应办尽办。切实用好项目设立一件事模块,做到审批服务事项应办尽办,提高事项并联办理率。对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项目,提示项目单位及时向有办理权限的部门提出申请。市级定期对办件情况进行检查。

(三)注重协同配合,密切审管衔接。发改、应急、审批服务部门应加强业务联系。上级下发的与审批有关的政策文件,发改、应急部门应及时转递审批服务部门,并加强政策指导,审批服务部门应做好审批信息推送,确保审管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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